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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當時年紀小,當時自以為成熟懂事,不過現在再回首當年,還真是一件慘不忍賭的慘案。


話說,獅子座就是愛現,(趕快為接下來的慘案鋪路),所以造就了不少慘案。


記得小學六年級,大家超級愛寫畢業紀念冊這種東西的,當年的我們,學英文是有錢人家的事情,不過,年紀小歸小,趕流行還是一定要的,所以姓名偏偏不寫姓名,要寫name。


雖然不認識字,不過也知道那是姓名的意思,其實那時候我連n-a-m-e字母怎麼唸都不會,某天,班上的班長很臭屁地逼問我(他曾經罵過我窮鬼,只因為我們家晚餐桌上沒有肉):你跟人家寫這個n-a-m-e什麼意思你知道嗎?
花:知道阿,名字咩。
班長:那你會唸嗎?name你會唸嗎?
花窮歸窮,不過就是有點小聰明,既然他都把name念出來了,我也就立即copy:NAME!!!!


暑假過後,我們升上了國一,我們唯一學過的英文是在補習班學了二個月的國一先修班,先認字母,當年大家好像都是這樣長大的。


英文課就在無數的單字中度過,當時課本裡最常用到的conversation,男生都是John,女生都是Mary,日子就這麼來到國一上第四課,我記得清清楚楚的Do you speak English?我學到助動詞的觀念,現在看起來,我認識的字其實沒幾個,可是獅子座不曉得哪裡來的自信心,覺得自己學的很好,悲劇就這麼發生了。


請注意,我的程度剛到第四課、助動詞:Do you speak English?


剛脫離國小生活的我們,迫不及待地想要開始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的同學會,驪歌輕唱也不過是六月的事,大約十月份吧(第四課,應該沒有上太久吧),我們就辦了一場同學會,在高雄,最時髦的同學會地點就是大統百貨、大立百貨,因為終於可以不用牽著父母的手,可以自己去百貨公司,跟同學一起去,是很酷的一件事情,成長的喜悅,就這麼悄悄地在小小的心靈裡滋長。


記得那頓飯是在大立對面的某個牛排館吃的,以現在的眼光來看,就是我家牛排之類的,可是因為冠上了大立和牛排店的虛榮光環,吃起來就是格外不同。吃飽飯後,一定要去大立逛逛,才表示有同學會了喔。


高雄的外國人士本來就不像台北那麼多,更何況是眼界未開的我們,怎麼會知道這世界上有這麼多的人種?


在大立百貨的一樓化妝品專櫃,我們在閒逛,迎面就這麼來了一個金頭髮白皮膚的阿兜仔,好奇心加上「我會講英文捏」的虛榮心,我主動去跟人家搭訕:Good afternoon. (很好,下午說good afternoon是正確的)
老外:good afternoon.
花:where are you from?(除了打招呼之外,要問人家哪裡來的,這句還不在課本上,我旁邊的同學看的一愣一愣的)
老外:I come from Canada.
花:(Canada我聽的懂,是加拿大,英文不難嘛,應該要先問姓名再問哪裡來的,不過現在補救應該還來得及): What is your name?



請注意,悲劇即將發生,先複習一下,還記得我前面提到課本裡最常提到的人名是誰嗎?沒錯,就是John & Mary,所以我先入為主地認定,這個老外會回答我 My name is John。


老外:My name is MARK.
花:蛤? (不是應該是John嗎?MARK是什麼東西?)
老外:Ma name is MARK.
花:蛤?
老外:MARK.
花:蛤?
老外:MARK.
花:蛤?
老外:MARK.
花:蛤?


 


重複了N次之後,老外應該也知道,我這個小朋友英文不太好,所以,他就跟我說: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你可以叫我馬克!!!!!!!!!!!!!!!!!!!!


 


是的,你沒看錯,他是說中文。


我的記憶只殘存到這裡,後來我們說了什麼,我一點印象都沒有,怎麼結束那段對話、怎麼離開大立百貨、怎麼跟同學說再見的,到現在對我來說還是一個謎。


 


我要說的是,許多人不管是朋友或是學生,都會跟我說,他們英文學的很不好,英文很難,這個故事我講出來,都會激勵很多人,應該沒有人會遇到比這個更慘的事情了,現在我的英文沒有說的很好(相信我,學越多,越發現自己不足),可是和當年的那個傻瓜比起來,已經好很多,至少我可以跟人家溝通,可以用我的破英文出去旅行。


記住,學語言不是為了考試,是為了跟人家溝通的,敢開口你就一百分啦!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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